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以下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8月5日之前)将异议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对以下农宅自主更新户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宅基地面积 |
建筑面积 |
用途 |
1 |
缪金秀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虞山街道大湖甸村(2)钱家村102号 |
153.3 |
272.91 |
农村宅基地 |
2 |
黄建良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虞山街道大湖甸村(1)横楼里75号 |
132 |
239 |
农村宅基地 |
公告单位: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