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利人季俊峰(身份证号码:3018)因保管不善,不慎将坐落于梅李镇(梅李)梅北路44幢(204)的梅李00001661号房产证遗失,现声明作废上述不动产权证。如有不实,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现本人按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,向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证书。
申请人:季俊峰
二O二五年六月三十日